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省、市、区有关要求,为切实开展好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,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,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,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,我校开展了安全教育日活动:
一、为确保安全教育日取得预期效果,我校成立了安全教育日活动领导小组,分班负责,明确职责分工,制订活动方案,加大宣传力度,确保安全教育日活动取得实效。
二、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。我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,制订了周密的演练方案,组织学生参与疏散逃生演练。并在演练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同时做好演练的组织管理工作,确保演练活动安全、有效,通过演练使每一名学生都熟记疏散路线,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安全、快速撤离。
三、开展一次安全主题教育。我校要充分发挥校园宣传专栏、墙报、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作用,通过召开主题班会、国旗下讲话、知识讲座、悬挂横幅标语、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,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。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、防溺水、防火灾、防地震、防暴恐、防食物中毒、防拥挤踩踏、防自然灾害和防网络诈骗等安全知识、法律法规教育,真正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,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。附:致家长的一封信。
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各位家长:
你们好!
感谢你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倾注了心力,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理解、关心和支持,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,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,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,是子女成长的第一任老师。为了给你孩子营造一个安全成长的环境和你的家庭幸福,我们致家长们一封安全信,希望你们认真阅读,配合学校做好对孩子的以下安全工作:
一、请各位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,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意识,监护好校外及节假日安全防范教育,时刻提醒孩子增强自我防范意识,教育孩子不与陌生人接触、交淡,不接受陌生的馈赠食品、饮料和物品、不捡食路上丢弃的食物。
二、教育孩子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走路要走人行道、斑马线和靠右行走,不逆行,不并排行驶,不在路上追逐打玩。乘坐车辆时,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,车辆未停稳,不得下车;不搭乘“三无”车、拖拉机、无资质车、超员车和非客运车辆,发现这些车辆搭载学生上学,要及时制止,并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。严禁子女驾驶机动车辆,家长要管好机动车辆,不提供任何机会给未成年子女驾驶任何机动车辆,未满12岁的孩子不准骑自行车上学,中学生不得驾乘机动车上学;如遇雪凝、大雾天气在路上行走时要减缓速度、小心观察,以防事故发生。
三、教育子女未经家长同意,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,不得在河边、池塘边玩耍逗留,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。雨季时节注意防汛,下雨时不要停留在大树、电杆下和水域下游,不在野外滞留,预防触电、洪水、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淹没。
四、教育孩子要牢记防火、防盗、防触电,不玩火、不随意触摸或自行拆装用电线路和家用电器,使用电火箱要做到人走断电,路过森林路段时不要玩火和燃放鞭炮,以防发生森林火灾。
五、教育孩子注意食品安全,不要买吃“三无’’产品和无QS标志或明显变质的食品,防止疾病的发生。更不要买吃腐烂变质、变霉、生虫、有毒食品和采摘野果食用,以免造成食物中毒。
六、教育孩予遵纪守法,讲究社会公德,遵守“爱国守法、,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”的基本道德规范;经常用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要求自己,自觉遵守公共秩序,不抽烟、不喝酒、不赌博、不看不健康书刊和录像、不进游戏厅、歌舞厅、网吧等不适宜中小学生进 入的场所,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,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影响,珍惜生命,远离毒品。
七、家长必须将自己的家庭住址,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留给学生的班主任,同时记住班主任的联系电话,以便老师与家长相互沟通和及时联系。
八、有要事学生需要请假时,家长要与班主任联系,并在学生的请假条上签明事由,事毕离家返校时家长要及时告诉学生的班主任,做到学生监督和管理不留空档。
九、严禁孩子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或周末时夜不归宿,子女外出时需要家长同意,发现子女在假期或周末时间不见回家,要及时和学校联系,并教育子女禁止携带火种、刀具等危险性用品到校。
十、教育子女遇停电、火灾、地震、台风等其它事件,不要惊慌,保持镇静,迅速撤离不安全地点。
十一、家长要经常关心子女的生活和学习,切忌用粗暴的方式教育子女,要增强理解、营造愉快、和谐的家庭氛围。
十二、教育子女增强自我防范能力、自救能力和辨别是非能力,防止受骗上当,防止盗窃偷抢、防止出现拐骗事件。在遭遇突发事件时,要沉着冷静,机智果断,求援呼救,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,事后要及时向家长、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汇报。
以上事项希望家长引导孩子认真学习,切实履行好家长职责,监护好孩子,将各种安全隐患消化在萌芽中,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建平安校园和幸福家庭。
分路口镇大岭小学
2015/3/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