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、区教育局,市直学校:
现将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中小学应对天气变化预防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》(教内电[2009]66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地、各校认真学习,切实贯彻落实,并迅即将文件内容传达到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。
附件: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中小学应对天气变化预防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》
六安市教育局
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三日